根据自然资源部及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通过试点,加大土地制度供给,激活配优各类自然资源要素,探索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新模式,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整治试点目标: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三年为实施周期,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通过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推动耕地质量进一步提高、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具有特色的示范乡(镇)。 推进三项任务:一是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二是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三是整体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落实两个底线:一是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耕地面积有增加,其中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整治区域内原有耕地面积的5%;二是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必须确保整治区域内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 用好三项政策:一是允许合理适度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统筹“三线”划定,编制整治区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予以实施。二是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可在省域内流转。三是给予一定指标支持。自然资源部对试点地区将给予一定的计划指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