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法〔2019〕36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19〕16号)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0〕8号),我单位承接了白河县2021年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建设工作。 本次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技术思路为:首先确定标定地价工作范围、明确标定地价内涵;其次是确定标准宗地,依据标准宗地设立的原则及要求,开展外业调查工作,收集标准宗地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所有权状况等资料,选定符合要求的标准宗地,建立标准宗地数据库;再次对标准宗地进行评估,收集土地市场交易样本数据、房地产市场交易样本数据、估价有关参数等资料,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对标准宗地进行评估,最后对标定地价成果进行公示。 2021年5月26日,陕西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依据部、省规定,组织了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体现建设工作验收,邀请李世平、杨东朗、童恋等专家及省厅利用处、安康市、县相关主管领导对安康市区县的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体现建设工作进行评审验收,包括我单位承接的白河县2021年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建设工作。 与会领导和专家认真听取了我单位就白河县2021年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建设工作技术过程的详细汇报,并就有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认为该项工作目标明确,技术报告完整详实、表格完整、图件要素清晰明了、数据库构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通过。 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成果将进一步完善白河县地价体系,可用于衡量区域间地价水平,从而实现城镇土地的合理配置,并可促进土地市场价格水平信息公开,也可作为土地评估的参考,为建立公平、公开地产市场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评审后,我单位将就与会专家及相关领导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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