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定边县众源三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依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陕自然资规〔2023〕2号)文件要求,承担编制了《定边县贺圈镇五兴庄村至盐场堡镇二楼村天然气输气管网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准入情况论证报告》。 2024年10月24日,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论证报告》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3名专家和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众源三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股室等有关负责同志参与评审。 专家组听取了我司负责人的汇报,审阅了论证报告内容,经质询讨论,认为通过综合论证,项目推荐方案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小,符合生态保护要求,项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占地,并采取了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和补充措施,尽可能降低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合理可行。论证报告内容齐全,编制深度达到相关文件及编制要求,原则通过评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安全有关要求,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我公司下一步将根据专家意见做好后续修改完善工作,为县生态资源要素的保护和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