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28日起,在陕西省开展全电发票试点,试点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确定,并根据试点工作安排逐步推广到全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使用全电发票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 很多同事可能不太清楚这个全电发票到底是怎么回事,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以后在开具电子发票时需要注意卖方是否已改为全电发票,如果还是以前电子发票的样式,拿回来的发票是不能用的,也就是说2023年1月28日后拿回来的电子发票是新的全电发票样式,下面我给大家展示一下全电发票的样式: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陕西省全电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等。陕西省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陕西省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以上就是全电发票样式和主要内容,请大家拿到发票的时候要仔细核对,看看发票是否符合新式全电发票的要求。另外强调一点的就是纸质发票还是正常使用,跟之前的样式和内容没有变化,变化的就是针对之前的电子发票,请大家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