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是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拓展农业农村功能,延伸产业链条,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就地消费等环节,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和电子商务等混合融合的产业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商业、物流仓储等,不包括与农业农村资源无关的纯工业、纯商业项目用地。 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准入清单 (一)农业加工型(一、二产融合) 工业工程技术、装备、设施等改造、加工传统农产品,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管理方式发展高效农业、加工农业、植物工厂、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建设项目。 (二)农旅融合型(一、三产融合) 农业与服务业相互渗透,发展种养殖业的同时利用农业景观和生产活动,全方位开发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等项目。 (三)工服融合型(二、三产融合) 农产品加工等二产向旅游项目等三产拓展,以生产过程、建筑风貌、产品展示为主要参观内容开发的体验项目,以文化创意活动带动农产品加工的建设项目。 (四)全产业链型(一二三产融合) 农村三产融合开发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就地消费生态休闲、农耕文化、民俗特色、旅游观光等多种功能,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现生产保供、生态涵养、生活休闲等建设项目。 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负面清单 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限制使用林地区域、文物保护区、水利设施保护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的;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景观、湿地公园的;挖山填湖、削峰填谷等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