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适宜性评价是土地复垦利用方向决策和改良途径选择的基础。按照一般土地适宜性评价步骤,首先对需进行评价的土地作土地质量调查编制图表,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提出土地利用类型,两者进行匹配后,调节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最终确定复垦后土地利用类型。
1)、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单元划分方法
目前,从国内外工作实践来看,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单元的划分大致有四种方式:一是以土地类型单元作为评价单元,即以土壤、地貌、植被和土地利用现状的相对一致性作为划分依据;二是以土壤分类单元作为评价单元,划分依据是土壤分类体系;三是以生产地段和地块作为评价单元;四是以行政区划单位作为评价单元。
本项目区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单元的划分,采用第三种方法,即以生产地段和地块作为评价单元,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项目区内,同一行政单元内待复垦土地土壤条件等因素不同,土地质量差异明显,因而不能按行政单元划分评价单元。
其次,项目区复垦土地的土壤类型由于受到剥离、挖损、回填、复垦一体化工艺的影响,复垦后的土地己经不同于项目区土壤类型,因而不能用土壤普查资料的土壤类型单元做评价单元划分依据。
第三,由于临时用地的利用类型不同,同一类型土地的破坏程度不同。因此,也不能用土地类型单元作为评价单元。
综上所述,本项目区采用生产地段和地块作为评价单元是最好的划分方法。
2)、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单元划分结果
根据以上原则和方法,对项目区待复垦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单元划分。
3)、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
(1)影响待复垦土地适宜性因素
影响复垦工作开展的是土壤的侵蚀能力、有效土层厚度、土壤的结构、pH值、土壤有机质、污染程度、地形坡度及供排水条件等九种因子。它们分属以下四个类型:
首先,地形坡度影响能量的再分配,是最直接有效的评价因子。
其次,供排水条件是植物生长的最重要因子。
第三,土壤的构成(土壤的结构、有效土层厚度、pH值、土壤有机质、污染程度),直接关系着物种的选择,是最具有决定性的评价因子。
第四,土壤的侵蚀能力,关系着植被恢复的难易程度,是举足轻重的评价因子。
在调研的基础上,把影响复垦工作的土壤的侵蚀能力、有效土层厚度、土壤的结构、pH值、土壤有机质、污染程度、地形坡度及供排水条件等9个制约因子进行定量分析,建立评价模型。它是土地复垦利用方向决策和改良途径选择的基础。根据农林牧业适宜性评价等级标准分为一级(适宜)、二级(较适宜)、三级(临界适宜)和不宜四个级别。具体规划如表1(来源:《土地评价纲要》):
表1 复垦土地主要限制因素的农林牧业等级标准表
限制因素和指标划分 | 农业评价 | 林业评价 | 牧业评价 | |
土壤侵蚀能力(以侵蚀沟占土地面积百分比评价) | <10%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11-30% | 二级 | 一级 | 一级 | |
31-50% | 三级 | 二级 | 二级 | |
>50% | 不宜 | 三级 | 三级 | |
污染程度 | 无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轻度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
中度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重度 | 不宜 | 不宜 | 不宜 | |
地形坡度(°) | <7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8-15 | 二级 | 一级 | 一级 | |
16-25 | 三级 | 二级 | 二级 | |
>25 | 不宜 | 三级 | 三级 | |
土壤有机质(g/kg) | >10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10-6 | 二级或三级 | 一级 | 一级 | |
<6 | 三级或不宜 | 二级或三级 | 二级或三级 | |
土壤结构 | 壤土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粘土、沙壤土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
重粘土、沙土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沙质土、砾质 | 不宜 | 不宜 | 不宜 | |
pH值 | 5≤pH≤9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1≤pH<5或9<pH≤14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
pH<1或pH>14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排水条件 | 偶尔淹没、排水好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季节性淹没、排水好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
季节性长期淹没、排水差 | 三级 | 三级 | 三级或不宜 | |
长期淹没、排水差 | 不宜 | 不宜 | 不宜 | |
灌溉条件 | 有稳定灌溉条件的干旱、半干旱土地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灌溉条件差的干旱、半干旱土地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
有效土层厚度(cm) | >100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99-60 | 二级 | 一级 | 一级 | |
59-30 | 三级 | 一级 | 一级 | |
30-10 | 不宜 | 二级 | 二级 | |
<10 | 不宜 | 三级 | 三级 |
(2)待复垦土地复垦前后质量比较
土地适宜性评价的目的是在复垦实施后,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适宜性评价结果,确定复垦后土地的用途。本项目土地复垦设计中,对拟破坏土地从施工阶段就注重预防控制,使破坏程度降到最低。土地复垦同时使用各种工程和生物措施,对土地的质量进行恢复和改良,根据这一复垦设计原则,预计待复垦土地的质量不会下降。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类型与现状土地利用类型相同。因此,将现状土地和复垦后的土地质量进行比较,通过分析前后状况,找出质量差异,最后对照复垦土地主要限制因素的农林牧业等级标准,得出复垦后土地的质量对现状利用的适宜性。
以下是对影响复垦土地的九个限制因子分别进行分析。
①土壤侵蚀能力。指土壤和成土母质在外营力作用下被分离、破坏和移动的能力。在本项目的复垦中,待复垦土地在使用前,首先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将表土表面夯实,加盖防水油布,防止了水土与养分流失。表土剥离后的土地,占用时会将土地压实,雨水冲刷等对土壤的侵蚀影响不大。虽然在表土转移及存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水土及养分流失,但这种流失由于各项存储及保护性利用过程中被降至最低,移转产生的地力损失极其微弱。
②污染程度。在待复垦的土地中,只有在临时用地8中临时工棚的使用过程中有污染。主要是清洗车辆的废水、工人居住时的生活废水以及人的粪便污染物。在处理的过程中,将废水就近顺农用地中的排水渠排放,人的粪便经化粪池处理后,当作肥料施用在复垦后的土地上。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有车辆的行走,必然产生废气,这些废气排放产生的大气污染在土壤复垦中主要通过生态用地的恢复得以缓解。综合而言,废水、固体污染物对土壤的污染轻微,而废气污染不是复垦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③地形坡度。在本项目中,没有取土场的破坏,复垦的土地虽经表土剥离,但是施工结束后全部又表土回填,进行土地平整,因此预计复垦后地块的地形坡度不会受到影响。
④土壤有机质泛指土壤中来源于生命的物质。对于待复垦土地,实行表土剥离和防护,保证了表土的有机质含量不减少。在复垦后,施用农家肥或农家肥来增加耕地有机质,恢复或提高耕地肥力。荒草地采用撒播草籽的生态措施复垦,保证土壤的有机质含量不流失。由于占用前的预防措施和占用后的恢复措施,使地块复垦前后的土壤有机质不会降低。
⑤土壤结构是指土壤颗粒(包括团聚体)的排列与组合形式,分为粘土、壤土、沙土等。在表土剥离、移转和堆放过程中,会对土壤造成一定程度的压实或疏松,这时就会破坏表土的团粒结构,影响土壤的含水性,破坏土壤的孔隙度和土壤的水气平衡,从而使土壤肥力在一定程度上下降。
⑥pH值。现状土地和复垦后土地的有机质含量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也没有影响pH值的物质进入土壤。土壤的pH值没有发生变化。
⑦灌排条件。在拟破坏的土地中,没有占用土地排水沟渠,同时,由于现状土地和复垦后的土地的地形坡度基本没有变化,因此现有的排水条件和复垦后的排水条件相同。
⑧有效土层厚度。在临时用地占用之前,设计将30厘米的表土进行剥离。堆放时表面夯实,同时加盖防水油布,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再将表土回填。除去表土以后的心土和底土会被压占,虽然经过疏松,但是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破坏。同时由于土壤结构的破坏,复垦后的有效土层厚度会比现状土地差。
将复垦后土地与现状土地质量进行比较,按-3,-1,0,+1,+3五个分值进行差异性打分(“-”表示复垦后土地质量下降程度,“+”表示复垦后土地质量提高程度)。同时对各评价因子给予不同的权重,最后算各地块的总分值,确定复垦后土地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