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耕地保护历来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提出耕地“进出平衡”,要求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随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林业局联合印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陕自然资发〔2022〕52号),提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是国家三部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系列决策部署,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清耕地保护新形势新任务,将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要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完善耕地用途管制规则和措施,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确保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耕地“进出平衡”内容
耕地“进出平衡”包括“耕地转出”和“耕地转入”两个方面:
“耕地转出”指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耕地确需转出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农业农村、林业、耕地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并优先转出难以长期稳定利用、质量较低、零星分散的耕地;“耕地转入”指林地、草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非耕地整治为耕地。“耕地转入”应优先在可恢复耕地资源数据库中选择规模较大或与周边现有耕地相邻的地块,逐步实现细碎化耕地集中归并、连片耕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三、总结
总体而言,耕地“进出平衡”是对耕地“占补平衡”的拓展与补充,是对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守住耕地保护的创新之举。因此作为技术单位,我们应组织开展耕地“进出平衡”相关政策和技术要点学习交流,着重梳理耕地“进出平衡”的对象、目的、实施路径等政策要求,把握各地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模、布局、时序和年度内落实“进出平衡”的工作安排,结合恢复耕地工作和各类土地整治工作,对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编制、任务、重点内容、技术要点等方面进行交流和探讨,以便科学高效地开展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维护粮食安全贡献一份力量。